據(jù)BBC報道,諾基亞公司證實,其法律團隊已經(jīng)向德國和美國3家法院對蘋果提起訴訟,狀告后者侵犯其32項技術專利。
諾基亞已經(jīng)向美國得克薩斯州東區(qū)地方法院和德國杜塞爾多夫、曼海姆以及慕尼黑等地方法院遞交訴狀,狀告蘋果侵犯其顯示器、軟件、天線、芯片組以及視頻編碼等技術專利。諾基亞在聲明中稱:“作為世界上的領先創(chuàng)新者之一,在2013年收購NSN、2016年收購Alcatel-Lucent后,諾基亞如今已經(jīng)擁有三部分高價值的知識產(chǎn)權產(chǎn)品。過去20年間,我們向研發(fā)領域的投資超過1150億歐元,我們的無數(shù)專利被應用于許多重要領域,包括智能手機、平板電腦、個人電腦以及其他設備上。”
諾基亞還稱:“自從2011年獲得諾基亞的部分專利授權以來,蘋果拒絕為在產(chǎn)品中使用諾基亞技術專利而建立授權協(xié)議。由于與蘋果多年間的談判沒有結果,我們決定通過實際行動保護自己的權利?!?/p>
與此同時,蘋果也發(fā)起了反壟斷訴訟調查,認為諾基亞收取的專利費太高,破壞了FRAND(公平、合理、和不帶歧視性)原則。此外,蘋果也開始起訴Acacia Research和Conversa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兩家機構,宣稱它們曾與諾基亞密謀,向蘋果勒索錢財。
在2009年到2011年之間,蘋果與諾基亞展開了一系列針鋒相對的技術專利法律大戰(zhàn),這些技術都被應用于手機上。當時,諾基亞依然是世界上領先的手機制造商,但正被迅速崛起的蘋果取代。最終,兩家公司達成和解,蘋果同意一次性支付專利費(數(shù)額不明),并繼續(xù)使用諾基亞的技術。
諾基亞最終于2014年將其手機業(yè)務賣給了微軟。但在今年年初表示,諾基亞宣布將通過向芬蘭公司HMD授權技術和品牌名重新進入手機市場,后者曾代工諾基亞手機。